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以前我和璐瑶在这里吃完东西后,便会在护城河边上散散步。
河风带着湿气很凉爽,河边有很多老人遛鸟,或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下象棋。
那边的景象和大排档这里的热闹是两个世界。
没多久,菜便一个接一个端了上来。有我最喜欢吃的水煮鱼,还有两个小菜。
秦可吃了第一口鱼肉后,便两眼放光,止不住的夸这鱼很好吃。
我看着她夸张的样子,心里有些小得意。这是唯一一次她由衷的夸赞,虽然不是夸我。
秦可又叫了一箱啤酒,她完全抛开了大小姐的架子,学起周围人群的动作,开始大吃海喝。
很明显,她现在表现出来的样子,是冲着醉酒的节奏去的。
我看的出来,她有很深的心事,只是我一时间找不到该怎么跟她搭话,于是就那么陪着她一杯两杯的喝着。
或许是气氛热络,也可能是这个地方我很熟悉,再有可能是我也想醉,没多久,这一箱啤酒就见了底。
秦可醉意渐浓,白嫩的脸颊上出现了红晕,头发散乱,活脱一个市井小女人的风范。
她还准备再叫些酒,可被我打断了。
我不希望面对一个醉鬼,更何况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问她。关于璐瑶的消息,现在只要她知道。
“我们出去走走吧,不远处的护城河边环境不错。”我开口道。
秦可不是很情愿,嘟哝着:“江城,能不这么小家子气嘛,请我喝顿酒都喝不尽兴。要不我们换个地方,我请你?”
我摇了摇头,结账时看到张婶异样的眼光,好像在说:这小伙子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人了。
对她耸了耸肩吗,拉着秦可穿梭在湿漉漉的街道上,朝着护城河走去。
河风清凉,人烟稀少。靠近河这边是粗大的阔叶榕,枝干伸向河面,无数细条的根须下垂,在灯光的照射下反着黄橙橙的光。
一路吹着河风,偶尔会看到几个老人拿着蒲扇下象棋。
我陪着她走了很远,我需要清醒下头脑,她也需要。
当我们进过一座小桥时,听见一个流浪歌手正弹着吉他唱着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
秦可忽然止住脚步,在附近找了块石板坐下。
“我们,那么甜那么美那么相信,那么疯,那么热烈的曾经,为何我们,还是要奔向各自的幸福和遗憾中老去。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过得快乐或委屈。突然好想你,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眼睛......”
流浪歌手的声音很沙哑,唱这首歌的味道并非像五月天那样高亢,撕心裂肺。他好像在说一个故事,用沙哑的声音,将心里的一点一点想念汇聚成一条河流,最终在副歌部分突然爆发。就好想绝提的江河,思念之情滚滚而来,一瞬间将所有淹没。
听着这首歌,我的思绪很快跳转道璐瑶身上,为什么下午会出现在瑞鑫百货,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联系我,为什么电话一直关机。
这一切为什么,最终汇聚成:她现在过得好麽?
我被歌声带动得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转过头准备问秦可璐瑶的消息,却看见她的脸颊上挂起了泪珠。
好像晶莹的钻石,从她宝石般深邃的眼眸中划落,在灯光的折射下,闪着光。
我将道口的话咽了回去,小心问:“你...还好吧?”
她吸了吸鼻子,抬起手胡乱的抹掉眼泪。
“江城,你有没有想过璐瑶永远离开你,你会是怎样的感受?”秦可看着河面淡淡道。
“我当然想过,但应该不会比现在更糟糕。”我说的是实话,在某种程度上讲,璐瑶现在的离开,跟永久离开我并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我还知道她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其实你很幸福。无论你现在多悲伤,起码你的思念还有一个依靠,可我什么都没有。”
我看着她,她内心的脆弱,在刚刚的歌声中彻底沦陷。此刻的她显得很瘦弱单薄,就好像一阵风都能轻易吹走她一般。
“他叫褚宏,我们读大学时认识,并走到一起。他是学工程应用专业的,我是学工商管理。他的梦想是做一个歌手,我的梦想是做一个听他唱歌的小粉迷。他的家庭残缺,我的家庭完整。他的学业优异,是所有人眼中的好榜样,我是不学无术,玩弄青春的人。他比我大两岁,我和他在一个夏日的午后邂逅。”秦可淡淡的,开始说起她心中的秘密。
一点一点的,将心里的所有思念说给我听。也有可能并不是说给我听,而是说给自己听,说给对面的河流,说给附近的草木。
“他是一个专心学习的人,我对他的爱意他却置之不理。从小被惯坏的我,哪能忍受他对我的无视。虽然后来知道,他耍了个小手段,刻意表现出远离我的姿态,只是好让我更一步陷入他的牢笼中。”说到这里,秦可顿了顿,思绪或许已经飞向那年的光景。
“在一起后,我知道了他的家庭。他是一个早熟的男人,八岁时就担负起了家庭的责任。呆在他身边,有一种强大的安全感,就好像只要他在,我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放肆,哪怕天塌下来,他都会帮我顶着。”
“我的刁蛮任性一度让他头疼,我可没少给他惹事。他为了我和校外的小混混打架,一个打四个,最后当然是他赢了,把小混混全给打跑。可他也弄得头破血流,那时候我还没心没肺的对他笑,说他太没用。可他只是摸着我的脑袋说,只要我没事,那一切都没事。”
“他很会唱歌,也给我写了很多歌。他喜欢在校园偏僻的角落弹着吉他唱歌给我听,他说他喜欢民谣,喜欢那种淡薄飘逸,诗和远方。我当然知道,他只是被现实的重担压得放弃了梦想,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向往着自由洒脱。”
“他告诉我,等以后稳定了,一定要带我走最美丽的川藏线,去荒凉的西北和高原,感受这个世界的壮阔。”
“我在他面前,隐藏下了自己的身世。因为我不知道,当他知道我的身世后,会用何种目光看我,他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他一直都说,他会靠自己的能力养活我,给我幸福。我信!”
“于是,当我们一起逛街时,他会用仅有的零花钱,在我最需要某样东西时,像变戏法的买给我。直到有一天,我在橱窗中看到一双漂亮的高跟鞋,那高昂的价格他实在无力承受。”
“后来,他参加了工作。为了照顾我,他放弃了高收入,却远离我的工作,毅然决然留在这座城市。做着和他专业不相符的工作。那时候我并没有什么别的感觉,在我看来,无论他工作与否,我都能养得起他。可他却坚持打两份工,于是,白天他在公司上班,晚上走穴,流连在各个酒吧唱歌。”
“我的性格决定了我的行为,我开始跟着他一起跑场子,他在哪里唱歌,我就在哪里打工。我做服务生,他做驻场歌手。那是我们最快乐,最开心的日子。当我拿着第一笔工资时,高兴的蹦了起来,硬拖着他去吃了一次大餐。说是大餐,不过就是三百块钱罢了。”
“可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饭菜,我整整吃了两碗饭,最后胀的我走不得路了。于是他蹲下,一路将我背了回去。在我准备上楼时,却叫我等等。于是我傻傻了在楼梯口等了他很久,在我不耐烦时,他却提着那双我看了很久的高跟鞋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我才知道,他将唱歌赚的钱,全拿去买了这双鞋。可他却从我宿舍到他住的地方,选择了走路。”
“我埋怨他提自己太苛刻,他却说,走走更健康。只有身体强壮了,才能保护我一个爱惹事的笨女人。”
“那个夜晚,是我最难忘的夜晚。于是,我们定下一个约定,我二十五岁时,便嫁给这个对自己苛刻的男人。”
说到这里,秦可停顿下来,目光平视着河岸。她说这一切时显得很安静,情绪波动不大,好像在叙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直到我看见她眼中闪烁的泪光,才知道那个名叫褚宏的男人,在她心里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我和秦可认识并不久,在仅有的几次交流里,她在我心中的形象一直是刁蛮,任性,甚至粗暴的。一时间表现得柔弱如水,心里生出一丝怜悯。
在爱情面前,不论是秦可这样的千金小姐,还是我这样沉闷的屌丝,身份都是荡然无存,只有思念是永成不变。
秦可停顿了很久,她都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只是静静的看着前方,阔叶榕的根须在河风中随意轻摆。
“然后呢?他现在在哪里?”我不想听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哪怕这个故事并不美好。
秦可吸了吸鼻头,转过身看着我,模样已经恢复以往的自信,耸耸肩说:“没然后了,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一时间我有些不适应,这就好比你看了一本情节引人的,却在高潮部分突然完结。
“谢谢你江城,陪我度过这难熬的生日。虽然并不怎么开心,但还是谢谢你。”秦可站了起来,目光诚恳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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