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老少女的青春病历 > 第两百一十章 日记本

每个人的记忆都是自己的私人文学。——赫克斯科

“过半个小时我就熄灯了,没完事的赶紧的!”在水流声里传来生管老师的喊声。

施初莺她们早回到宿舍卧进各自的床铺。听着外头生管老师的吆喝声,施初莺才想起高中时全宿舍楼电源总开关被生管老师管着,到了熄灯时间,生管老师就毫不犹豫地按下总闸,宿舍楼里顿时暗下去,只剩下阳台上和路边的微弱灯光。

这时候还想看书的同学会去找有灯光的地方继续看。

比如一楼的自习室。但一楼的自习室一般到晚上12点生管老师就要驱逐学生回去睡觉。逢上临近考试的日子,那自习室里的位置更难抢到——除了白梨花这种中午也在里面自习,要去教学楼上下午的课前就将自己的物品放置在里面占位的。

于是熄灯后不少学生选择搬张椅子坐在阳台上看书。那些不习惯在阳台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看书的学生就备个手电筒在被窝里继续看书。施初莺属于后者,不过一般只在要考试的前一晚,平日里懒得这样折腾。

刚上高中的时候,施初莺保持了初中时睡前写日记的习惯。让她有点意外的是,白梨花也有这种习惯。

军训期间,施初莺和白梨花走得比较近,两人睡前就各自捧着日记本开始写日记,那时因为这样,施初莺写日记的热情比较高。后来和白梨花疏远了,加上施初莺觉得学业繁重、每天发生在身边的事都比较无聊,隔很长一段时间才将近期发生的事回忆式的记录一下,再后来喜欢上了在本子上记录即时心情,记事更少了。

白梨花比施初莺来得有毅力,即使再忙,她仍坚持每天写日记。这点令施初莺很佩服。

施初莺摸出自己身上的那串钥匙,顺着记忆找到钥匙打开了自己那个黑色箱子。

箱子里存放着施初莺上课的课本。施初莺的同学多是胆子大,放学后仍将课本留在教室抽屉里。施初莺没敢这么做,生怕书本被人顺走。

施初莺高考那会儿,才考完一天,第二天早上大家到教室做高考最后两门考试准备的时候发现抽屉里空荡荡的,他们的课本和纸张全部被卖纸皮的人收走了!

施初莺很庆幸自己平时没有将课本留在教室的习惯,所以至今家里的书架还保存着她的高中课本。

回想起来,施初莺学校附近有些以收纸赚钱的人素质实在不高,如此一声不响地将高考生的教材全部收走,让人家临近考试时想翻翻书都没机会。施初骏高考时,施爸和施妈收拾好行李准备等施初骏从考场出来,他们就回家。结果他们收拾出的一袋还想留着收藏的课外书在他们没注意的时候全部被收纸的人顺走了。施初莺知道后心痛得要死,因为里面好几本她特别喜欢的书,而且有的书再也无法在网上找到。

施初莺从黑色箱子里找出一本黄色硬壳笔记本,笔记本侧面是5个数字圆圈的密码锁,凭借记忆,施初莺调整了圆圈上的数字的方向,打开了笔记本。

翻开第一页,写着:“从这儿起,踏出我的步子,去寻找生活的甜!”

施初莺苦笑,当年写下这些字的自己怎会知道后来在这里尝到了不少苦的滋味。

日记本里贴了很多《魔卡少女樱》的贴纸,除外还有蝴蝶贴纸以及自己的大头贴。

初中时,施初莺见到石玲她们晒出自己的大头贴就想着以后有机会也要照大头贴。

她高中学校附近有条繁华的老街,那儿各种店应有尽有。包括几家摄影店。有的摄影店里会摆一两台的大头贴照相机。施初莺每次经过那些有大头贴照相机的店都忍不住放慢脚步多瞅几眼,羡慕那些正在拍大头贴的人。

军训结束后不久,施初莺握着攒下的零花钱,终于鼓足勇气走进了一家可以照大头贴的店,是跟胡楚一起进去的。

第一次拍大头贴,施初莺对着屏幕里动作一顿一顿的傻气十足的自己发呆,胡楚已经接触过大头贴,所以在老板和胡楚的帮助下,施初莺有点费劲地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套大头贴。

当时因为军训,她们的皮肤被晒得很黑,再被大头贴照相机里的白光照一下,肤色看起来很奇怪。然而施初莺回想起来,第一次拍的大头贴反而是她比较满意的一次。

后来施初莺自己一个人又去拍了几次。和童鑫互通书信期间,童鑫寄来她自己的近期照片,想要施初莺回寄她的近期照,施初莺就给童鑫寄过去些自己的大头贴。

不过,施初莺每次在大头贴相机的屏幕前都觉得自己好作,嘲笑自己爱臭美,拍好后看着老板将照片打出来后切照片,她又觉得很羞耻,巴不得马上抓了还没切好的照片消失在老板面前。

大头贴算是比较早的自拍模式,在那个手机像素不高还无法照出漂亮自拍照的年代,大头贴满足了人们自恋的需求。后来手机像素高了,照的相片比大头贴清晰好看,还可以随时分享……人们便不会记起去照大头贴。施初莺忽然想到,如果下次再遇到可以拍大头贴的机器,她倒很想去试一试,满足一下情怀。

突然很想写日记。

对,我可以将眼前发生的事写进去,或许以后看到了会感到很惊奇。

但是,可以写吗?写的话是不是就会促使改变些什么呢?会不会发生什么事?

不管了,先写吧,反正我对高中也没什么值得留恋和在意的。

施初莺东张西望希望能看到笔的影子,最后她的目光又落到黑色箱子上,她记得方才翻找手中的笔记本时有看到一个卡其色挎包,笔应该是在里头。

卡其色挎包是施初莺的表姐送给她的,至多只能装下比32开大一点的书,而高中的课本多大得很,没法塞进去,因此她只往里放文具、词典、参考书以及可以对折的作业纸,课本都是抱在手上。住校外时,施初莺觉得这样不大方便,才买了个背包。

施初莺从包里找出一个墨绿色笔袋,打开来,其中躺着一只淡绿色的钢笔,那是只旋转就能吸墨的钢笔,之前施初莺接触到的钢笔都是捏着笔肚吸墨水的,所以她当时发现这只钢笔是旋转式的感到很新奇。

从日记本里上一篇“2006年1月2日”写的日记来看,那时的施初莺是用钢笔写日记的。

今天几月几日?

对,2006年1月5日。

她拔开了钢笔的笔盖,笔尖接触到日记本,却发现钢笔出不来水:“没墨水了?”她拧开了钢笔杆的壳,确实是没水了。

墨水在哪儿呢?她的视线又落到黑色箱子上,这时一个针扎的疼痛猝然而至到太阳穴,耳边又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不要改变任何事,顺其自然,否则自然法则被破坏的话,将会因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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