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声音是——‘炎流’的‘尸狩’!”如月立刻听出了这个声音,之前在第一次见到汉密尔顿的时候曾经和这个极擅长隐蔽的家伙打过照面,想不到竟然在此相遇。仔细想想,‘炎流’作为这次受雇佣的三只队伍之一,本身又是以捡便宜著称,当然不会放过“大象埋骨之地”这种线索。之前阿江的两度出现,如今尸狩的隐蔽偷听,显然都表明了他们无时不刻在关注着局势的发展。
“看来捡便宜的人被捡便宜了呢。”尸狩继续叹息着说道。这声音听起来没有半点力气,飘飘乎乎的消散在半空中,让人完全不知道究竟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于是之前那个果决的声音大声说:“朋友出来吧!何必藏头遮面呢?我是‘火奴比斯’,这里的主宰,冥河的赌客,世间仅有的四位灵能者之一。从你的声音可以听出,你也是徘徊在生与死边缘的异人。我保证你的安全,”
“你保证我的安全,谁保证你的安全呢?”尸狩的声音飘渺无际,“你应该知道,无论事情怎么继续,无论我们的实力如何消长,无论最终的胜利者是谁,你总是要死的。魇域会放过你吗?纳夏尔会放过你吗?或是,我们会放过你吗?”
“哈哈,”火奴比斯用他那不容置疑的声音说道,“应该这么问,我会放过你吗?将人逼到绝路只会引起反扑……现在我回答‘骷髅’使者刚才提出的问题,我愿意以一半的宝藏与他们合作,附带的条件是干掉你们这群蠢驴——我想这也符合他们的利益不是吗?反正你们这些家伙也是‘骷髅’的必除对象。”
“很好,我想我们达成了一致。”长夷用他那鼻音很满意的作出回应。“现在我们站在一边了。‘炎流’的朋友,噢不,敌人,你准备怎样承受我的背叛呢?”
“哎呀,我真是惊骇。”尸狩依旧不紧不慢,“对了,我也想提供一个火奴比斯先生很感兴趣的消息,黑龙‘德海姆’的头骨,包括它脑袋里塞的那些粉末在内,目前正在‘翡翠岛’上,似乎在一个提着鸟笼的家伙手里吧……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呢?我想以火奴比斯先生的势力,要想抓住这个遛鸟的老头并不困难——至少,比付出一半的金库要简单得多阿。”
这个消息再次让现场的气氛产生了波动。里面鹬蚌相争,外面如月这渔翁可就高兴坏了,他悄悄的暗示汉密尔顿和艾萨克不要轻举妄动隐蔽得更深些,静等里面打得你死我活之后再冲进去收拾残局。
“你的这个消息还真‘灵通’。”长夷对此表示不以为然,“你认为,我们会愚蠢到把东西带到这个岛上和他谈交易?”
“为什么不呢,”尸狩反唇相讥,“魇域交托给你们的买卖不仅仅是拿走‘德海姆’的头骨,更包含着把纳夏尔的骨灰倒掉和把黑龙遗骨复原乃至复活黑龙这两项,你说,你该不该把头骨带到这里来呢?只怕你讹完了金库,还要杀火奴比斯先生灭口哩!”
言语的挑唆起了作用,只听到里头火奴比斯发出愤怒而骇人的咆哮,接着就是沉重而铿锵的打斗声——难以想象以遁地见长的筷子一样瘦的长夷怎么会和人打出如此澎湃的声响来。宏大而迅捷的声音还表明,火奴比斯是个身形巨大、体格壮硕并且极其灵活的家伙,而最终长夷的一连串凄厉可怖的惨叫声则宣告着战局的落幕。打斗仅仅只持续了五分钟不到的时间,虽然长夷擅长的是暗杀技巧,并不以格斗见长,但火奴比斯要在五分钟内放倒这样一个家伙显然需要极强大的战技与武力。
“啊,火奴比斯先生的实力真是令人赞叹。”尸狩恭维说,“合作愉快,现在似乎应该着手去找黑龙头骨了吧?我知道那个提鸟笼的老头知道黑龙头骨在哪里。那个家伙叫‘灵语者’,和先生就差一个字。”
“我似乎忘了说了,”火奴比斯打斗之余喘了口气,“我似乎也应该把你掐死——反正,那个老头在岛上跑不掉,我何必和你分享这份战果呢?除非,你找个让我不杀你的理由。”
“哎呀,这可让我为难了。”尸狩很做作的叹了口气,“不过,我的任务目标也是这个头骨,我想这两天的战斗也清楚的表明,‘九度音’也有人来到这里,我似乎和他们应该是一伙的;另外,你痛宰了‘骷髅’这么多人,又撕碎了他们派来和你谈判的使者,嗯,看架势,似乎你的敌人不少啊——我说得没错吧,‘外面的’三位朋友?”
这句话让如月等人一时间无所遁形,懊恼得解除了伪装技能走了出来。如月知道,这个叫尸狩的“炎流”成员是想挑拨数方争夺,自己在关键时刻定下致命一击好坐收渔利。从刚才他们的对话判断,尸狩应该已经在那屋子里面现身,否则火奴比斯不会信心满满地说要杀他——找不着怎么杀?
脚下不停,如月、汉密尔顿和艾萨克走进了祭台后面的这个小房间。在他们眼前是一幅怎样的景象啊——他们就像是走进了一间坟墓,甚至比坟墓更加阴森可怕:白骨、象牙和图腾装点着这个占地数百平方米的大房间,交叉的巨大肋骨组成房顶,让人难以想象这曾是什么生物的骨头,或许是龙。地面上新的、旧的、干的、湿的兽皮随意而杂乱的铺设着,一些显然是刚剥下来的,上面还沾着污血,腥臭扑鼻。墙上挂着各种头颅:一些腐烂了一半还带着毛发,另外一些则已经风干露白,它们被钻了孔,用一种树藤——也就是这个洞窟大门那颗“腐朽之树”的毛发状树藤编成的绳子串成一串,像风铃一样的挂在墙上。
而房间的尽头处,半圆形的点着一圈骷髅座的长明灯,灯火摇曳,阴恻恻的照亮着这里的主人和客人——也就是火奴比斯和看起来像是木乃伊一样全身裹着布条的尸狩。他们完全符合这种阴森气氛下的造型:
火奴比斯的身材高大,即便是汉密尔顿使劲踮起脚尖依然只能达到他的腰际那么高。他的脸笼罩在一幅骷髅面具之下。如他的名字一样,他的皮肤带着火焰一样的亮红色,不少地方还透出发亮的经络,随着肌肉的动作仿佛像滚动的岩浆一般。他的身上背上癞皮一样长着棕熊般的毛发,一绺一绺的蜷曲缠绕。火奴比斯并非赤身裸体,头上的熊颚头盔连着整张熊皮一路拖沓到脚下,当他走动的时候便如国王的披风一般摆动。他的骨角峥嵘,几根狰狞的骨刺突破头颅和后辈的皮肤扭曲着刺向天空,他的眼睛燃烧着火焰般的炙热,胸前的枯白骨板制成的胸甲以一种恰好的角度镶嵌,好让他能活动自如。
在他的腰间,一柄能让世间所有黑暗退避三舍的九尺长的双手剑放射着寒光,语言无法形容这把剑上花纹的繁复和美丽,银色金属质地的鲜花和天使纹饰交错组成了剑柄,七颗明亮的宝石镶嵌其间——那是“跛豪的珠宝”,每一颗都蕴藏着一缕天地混沌初始时的阳光,因此它们看起来耀眼而辉煌,即便是北斗七星已不能与之相比。这把剑就是“光明石碑之剑”,上古英雄“斗魂”的配剑,也是杀死灵界生物的利器。除了它,没有什么能杀死灵能者和他的手下,而如今它正静静的悬在火奴比斯的腰间。
和巨人一样的火奴比斯相比,在他面前的尸狩就显得纤弱苗条的多。这个“炎流”成员秉持着阿江一样的纤瘦身材,全身上下裹满了麻布条,仿佛是个木乃伊,只露出滴溜溜转的两只黑眼珠子,这让他看起来怪异而狡猾。他驼背、耷拉着脑袋,并且以一种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的姿势站立,似乎随时要倒下去一样。很难说清他身上的麻布条是什么颜色的,因为他整个人的衣着颜色始终在变幻,因此看起来若隐若现时有时无,再配合他那种虚无飘渺的说话声,只要他有心躲起来,别人就很难再把他找到。
可怜的“长夷”躺在不远处——当然他现在已经不能被称为长夷了,他现在仅仅只是一条被拉长的碎肉而已。火奴比斯的雄力把他的骨骼血肉打碎并且撕扯成了长条状,令人惨不忍睹。好在,他早就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因此再不会感到恐惧和痛苦。
如月无可奈何的摸了一下鼻子,而身后已经能听到熊怪们快速前来勤王护驾的脚步声。现场的局面看起来对如月大为不利,面对一个打不死还拥有力量上绝对优势的家伙,如月应该怎么夺过“光明石碑之剑”并置对手于死地?
汉密尔顿的脑子里装的可不是这些,他一眼就望到了那个肥胖熊怪厨师运到这里来的那车食物,里面躺着刚才那个长得很像拉拉兰的人偶娃娃——而当汉密尔顿仔细看了看这个房间的时候,他赫然发现这里丢弃着不少这种人偶娃娃的脑袋——也都长得很像拉拉兰,不止,还有胳膊、腿和其它部分的躯体。这让汉密尔顿愤怒不已,他发出了愤怒的、震耳欲聋的吼声,对火奴比斯怒目相向,并且捏紧了拳头准备把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胖揍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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